24小时服务热线:
13712721198

技术文章

企业未按照环境应急预案执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2022-09-02 14:49:02 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可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

相关企业未按照环境应急预案执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三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东莞应急管理预案中科.jpg

哪些企业需要编制东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2015年1月8日印发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文件的第3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1.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2.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3.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4.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5.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

6.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名录。

来源:环保



标签:   环境应急预案


QQ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