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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创新手段解难题!中山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2022-11-04 08:24:04 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以行政调解、友好协商手段解决噪声纠纷,以替代修复方式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据了解,近期以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创新环境问题解决手段,积极推动相关环境信访、污染案件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行政调解化解噪声纠纷

10月27日,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里,两位企业当事人将一面印有“调解先行促和谐,主动担当暖人心”的锦旗递到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手里,对市生态环境局、石岐街道的多方协调表示衷心感谢,对工作人员主动担当表示肯定。

日前,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收到某KTV投诉,称楼下酒吧营业发出噪声(振动)影响其正常经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石岐街道马上响应,协调和劝导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申请,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于10月14日举行行政调解会,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纠纷。

10月27日,噪声矛盾双方当事人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会议室签订行政调解协议书。这是《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出台以来,中山市完成的首宗环境信访案例行政调解。

“通过行政调解、友好协商等多元手段妥善解决噪声纠纷,是新《噪声法》提出的新理念。”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今年8月2日,该局印发实施《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在全省首创以环保信访为切入点,建立信访行政调解机制,积极探索环境纠纷化解新模式,开辟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新途径。

“行政调解立足于‘早’、化解于‘小’、着力于‘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纠纷。”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完善补充环境信访行政调解相关制度,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在环境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作用,做到“当调则调、能调尽调”。同时,防止将调解替代依法处理,预防出现“久调不决”现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以植代偿修复生态环境

“这次公益植树总数达274棵,树种是易于生长的白玉兰树,分别种植在沙溪镇的17所中小学、幼儿园内。”在中山市沙溪镇虎逊小学操场旁,沿墙新种的16棵白玉兰树生机勃勃。据沙溪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张奕彤介绍,这是对造成水环境生态环境损害的两家企业采取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措施,通过“以植代偿”的方式推动生态修复,这也是中山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项目。

今年6月始,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对沙溪镇因生产废水超标排放,造成水环境生态环境损害的两家企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市、镇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与企业就赔偿事宜展开沟通磋商,在生态环境损害事实清晰,损害依据、赔偿责任明确的情况下,两家企业当事人同意支付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共计3万多元。

沙溪镇生态环境保护局积极与当事人就赔偿事宜履行事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以替代修复方式在沙溪镇域内开展公益植树来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方案。9月27日,案件实施合同签订完毕,超标排污的两家企业将以替代修复方式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10月8日,相关环境损害赔偿费赔付到位,用于购买树苗,在沙溪镇内17家中小学、幼儿园公益植树274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选择替代性修复的方式,对企业起到环保警醒作用,提高了企业和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沙溪镇生态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也让企业意识到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还要对受影响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赔偿。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该案例既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履行方式,也充分考虑了侵权人履行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的经济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经过这次教训,我们会更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未来的生产活动中对生产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负责人表示。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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