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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界标准

2022-11-09 08:41:58 东莞市中科新蓝科技有限公司 阅读

问:您好,《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没有给出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仅给出了车间排放限值,那在国家和我省现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无行业标准或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控制的污染源,是否只控制车间排放达标,是否车间排放达标情况下对厂界排放浓度不作限制?若须要对厂界浓度进行限制,请问厂界浓度执行什么标准?

答:您好。《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已明确了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请参照执行。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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